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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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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建林 2014-05-03 |
律师你好:我们结婚10年了,有两个小孩。女方多年不回家,孩子由我照顾,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求男方起诉。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
律师回复:首先你要问自己,你们夫妻还有没有感情,还有没有可能挽回你们的婚姻。只有你做出情感判断了,律师才能够给你后面的建议。因此建议你约时间当面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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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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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青 2014-05-03 |
我与他结婚怀孕4个多月,他因犯罪而被捉去坐牢4年,出来本以为他会改,可是他说处处看我不顺眼,对我没感情,还动过手,而且赌性不改,好在外面搞别的女人,我提出离婚他又不离,看在三个小孩的份上我就忍了,可我是在受不了。我想起诉。 |
律师回复:如果你说的是事实,一般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当然看你自己想法了。建议你收集相关的证据做好案件起诉的准备工作,如果不明白具体如何收集证据的,请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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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追回被骗的8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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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方健 2014-04-29 |
我在欣祺益贵金属交易中心入金开户10万,被他们骗取交易密码,违反合同规定恶意刷单,导致我亏损8万余元,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损失。 |
律师回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已经有播放的,建议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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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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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福 2014-04-28 |
我现在广州顺德她也在,须要什么手续,我们在这里可以离婚吗? |
律师回复:能否离婚时看你们自己双方的情感状况,法院判决离婚关键也是看你们的情感是否破裂。至于要字母办理手续,要根据你们是否能够协议离婚来确定,如果能够协议离婚,就起草离婚协议书,带上你们的结婚证和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即可。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有想法院起诉离婚了。向法院起诉离婚相对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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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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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 2014-04-27 |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但她没有经济能力。儿子是不是也判给女方?我结婚10年,现有小孩6岁。 |
律师回复:关于离婚子女的处理问题,具体会涉及双方的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序,双方工作的性质,与小孩子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身体条件等等,双方以及双方的家庭能够给小孩子的生活保障几个方面考虑,具体请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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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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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2014-04-27 |
朋友托我代买一副字画,出售只前,谈好俩万一张,后来,画已卖出,朋友变卦,说是说花俩万一尺,此画四平尺,就要八万。现在画下落不明,朋友要么要画,要么要八万。我不知该如何? |
律师回复:按照常理,画应该是多少钱一幅画,很少按尺卖的。你们之间是一个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如果出现分歧,视为约定不明。且只能够按照常理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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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我家是否能够获得应当划分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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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生 2014-04-25 |
我村将按每户持 村里股份证 的村民按每人74 (平米) 减去 家庭现有土地来划分土地。而我家隔壁有一座是祖母名义的房子(80平米),这房子是我祖母在她死后6年我家搬迁,村里就按旧有土地安置一起给的,户名都是我祖母,现在这土地都归到我们家里去,我家里四个人一共有四个股权证(现有使用土地120平米),按常理我家应当分地为74*4-120=176平米。但现在却把祖母的土地也算到我们头上,变成应当分地为74*4-120-80=96. 按常理,祖母的房子应该不属于我家旧有土地的说法,请问律师我家能否争取应有土地? |
律师回复:祖母的房子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从法律上来说应该也是你们继承的财产,所有权已经跟归你们所有。如果村里有文件是按照现有的人员现在占有的房屋的面积计算,而且你祖母已经死亡6年以上,个人认为你们继承的祖母的房屋也应该计算在你们持有房屋的面积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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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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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2014-04-25 |
我公司去年下半年请了一个工人,因为未签劳动合同,春节过后也没来公司上班,可以最近他到劳动局,告我们去年因未与他签劳动合同,让我们赔偿他半年的工资,我们该怎么应诉。 |
律师回复:我觉得你公司不应该有这么低级的错误啊,从2008年就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应该在一个月之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该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建议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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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现在不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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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 2014-04-18 |
我开的小车被对方小车追尾,交警现场判定对方全责,也报了保险,现双方车辆已经修好,在要求对方车主过来交钱,我好去车行取车时,对方称在出差,不在当地,双方约定先由我交钱取出我的车,然后我把理赔的全部资料交给对方保险代理人,并打电话给对方,告诉他理赔资料已全,对方保险代理人也已经确定资料齐全,保险钱的钱24小时就到他的账户上,他当时说会给我转账过来.但过了几天后,我打电话给对方的车主,他不接电话,拉我电话到黑名单,我用其他的电话,打通他的手机,他就说在外地,没回来.一直拖着不给我修车的费用.现在我能用什么法律途径,要回我的修车费,约5000多元.是不是要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是会要求双方调解?如果我不接受调解,对方败诉,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负担我的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 |
律师回复:按照法律规定,对方肯定应该要赔偿你的修车的费用,已经你在修车期间的交通支付,但是你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来证明。另外你主张律师费没有法律依据,误工费应该只能够主张你事故发生当天的,你后面维权的误工费得不到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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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不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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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2014-04-18 |
我本人的老婆在会所上班因好些天没回家. 打电话又不接让我十分担心.我小孩也很想她.民警又不管 |
律师回复:如果你老婆没有其他的违法事情,按理派出所管不了你老婆不回家这事情,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你老婆不回家应该有原因,建议你查清原因,考虑你们婚姻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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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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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武志 2014-04-18 |
您好!我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为对方的全责,但我现在修好车之后对方一直耍无赖不肯把修车的费用给我,还要我先寄发票所以我就没有寄,现我想拿回原本修车的钱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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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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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琦 2014-04-17 |
律师,您好! 问下如果结婚后由女方父母为女方出资80%买了一套房,剩下的20%由男方父母借给两夫妻,由两夫妻共同以5%的利息还给男方父母。房产证上有女方和男方的名字,离婚后男方有权分这个房子吗?怎么分?要怎么做才能使女方获得更多的利益? |
律师回复:你在我的网站是咨询了这个问题,我特意给你回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因为房产登记在你们两个人的名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属于你们两个人共有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该房产应该视为赠与你们夫妻的,因为该房产登记在你们夫妻两人的名下,且是婚后购买。 给人以为,如果你想最大限度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建议你父母问你们要钱,并且注意时机录音把你老公的话套进去,至少在你们夫妻平均分割房产的时候可以把你父母给你的出资要回来,或者按照他的家人出资的办法处理。 具体细节请约时间当面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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