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终止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又称为“冲抵”,是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分为法定抵和约定抵销两种。法定抵销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任何一方都可提抵销互负的债务。约定抵销就是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因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的协助,债权人要接受履行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才能完成。但在有些情况下债务人会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比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去向不明,债权人受领不能等情况。在我国可以办理提存业务的部门是公证机关。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中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存在才能成立,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个人时,债权债务消灭,合同也就终止。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应该注意的问题
1、对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行使解除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这一方应当通知对方。接受接除通知的这一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对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要签订解除协议,并把结算清楚。为什么要签解除协议?因为你不签解除协议,合同还在生效,权利义务还没有终止,他还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很容易把自己陷入被动。
3、对时间长、履行次数较多的合同,应定期结算。
4、如果一旦发声对方违约的情况应当及时起诉。前面我们讲了很多方法都是为减少纠纷,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但客观上企业的之间的纠纷是无法完全避免的,这个时候要及时起诉。有些企业怕起诉得罪客户,一味牵就对方,使债权拖了一年又一年,拖到最后对方成了空壳公司,再起诉已经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