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北京老年男同性恋结婚
北京老年男同性恋结婚这则新闻最近在网络确实火了一把,也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之一。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新闻报道和网友的评论看,不外乎几种情况:
1、老人的亲人极力反对,甚至骂老人是变态;
2、网友们是持好奇心看热闹的多,祝福的人也不少,还有很多是佩服两位老人的勇气。
3、也有新闻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同性恋结婚在中国不具法律效力。
本人作为律师,当然知道中国当前法律并不承认同性恋婚姻,根本也办理不了结婚登记,更加不会涉及到配偶权的保护和相互继承权的保护的问题。罗光飞律师个人以为同性恋老人“结婚”就是等同于“非法同居”的法律关系。
在我国谈同性恋“结婚”要得到法律的承认还为时尚早,根本没有谈论的空间。最重要的是国民的观念还远未到如此之开放程度,并得到权力机关的认可,且这和我国主流的价值观不是十分吻合。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思想和观念都有在法律不禁止的前提下得到尊重的必要,个体权利得到尊重是社会发展的表现。公民个体私权利应该得到进一步尊重和公权力应该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应该是当前中国社会最需要解决的两个重大的问题。
最后说一声,多谢尊重和包容,不要动不动从同性恋结婚的法律效力说事,两位老人高调宣布结婚,目的不是寻求法律的承认,希望得到尊重才是真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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