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卡被复制盗取10万 银行一审判全赔
南方网 刘晓燕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卡在身上钱却被取走,在银行卡复制猖獗的背景下,这已经不是什么离奇事,普通市民遇到这种倒霉事该怎么办?市民郑女士的做法也许有所借鉴。她状告银行索赔损失,一审赢了,而且银行被判全赔。昨日,银行上诉的二审案件在深圳中院开庭。
郑女士曾在得福轩酒楼就餐并刷卡消费,而该酒楼员工詹某丰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其银行卡信息并记录下密码,之后进行银行卡复制,让同伙在阳江市分两次取走10万余元。该案侦破后,郑女士将办理银行卡的工商银行深圳西丽支行告上法庭,认为银行的A T M机未能识别假银行卡,存在重大过失,应赔偿她的所有损失,并支付相应利息。
一审时,银行辩称,双方签订的账户章程明确约定,因密码泄露、卡片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请求法院驳回郑女士的诉求。
南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未能有效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并在此情况下允许非法交易进行,这表明被告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对于银行卡密码被犯罪分子获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因此,法院一审判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郑女士并支付利息。
银行不服上诉,昨天银行方面表示,“得福轩酒楼”的重大过失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了充分和必要条件,只有追加酒楼作为案件当事人,才能查清郑女士损失发生的关键事实。而郑女士一方则认为,该案是合同法律关系,并非侵权纠纷,郑女士与涉案酒楼并不存在资金存储关系,因此无需追加酒楼为案件当事人。
法官表示,本案的事实清楚,存在的争议主要是适用法律问题。在听取双方意见之后,法官进行了调解。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